胖东升否认抄袭胖东来店名,工作人员称超市开了十几年
近日,河南新乡一家名为“胖东升”的购物广场开业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该店名称与知名企业“胖东来”相近,疑惑二者是否相关。
在社交媒体流传的视频显示,新开业的胖东升位于新乡市辉县市吴东新村。极目新闻记者通过地图查询“新乡胖东升”,结果显示多家超市,分别位于新乡市获嘉县、辉县市。5月7日上午,新乡市获嘉县胖东升购物超市的工作人员李女士表示,胖东升确实新开了一家店,但和胖东来没有关系。胖东升名下有多个店面,最早在十几年前已经开店了。
胖东升名下另一家超市、新乡市辉县市占城镇胖东升购物广场一名负责人同样表示,胖东升已经开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抄袭“胖东来”店名的情况。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辉县市占城镇胖东升购物广场成立时间为2018年4月3日,经营场所为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占城镇师庄村,登记机关为新乡市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赵固市场监督管理所。
对此,胖东来专营店客服人员明确回复,胖东升和胖东来没有关系。另一位胖东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胖东来只在河南省许昌市、新乡市有线下门店,其中,在新乡市有两家门店。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胖东来新乡两家门店分别位于该市红旗区人民中路的“胖东来·大胖”和位于卫滨区健康路的“胖东来生活广场(二胖)”,以上两店地址与胖东升新开的店面地址均不同。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胖东升确实已经营十几年,且能够证明名称使用早于胖东来,并且在一定地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或者混淆时,或有其他合法来源,可以排除侵权可能性。然而,付建也表示,如果胖东来注册商标在先,则享有商标专用权,即便胖东升称已开了十几年,但如果其使用与胖东来近似的名称,导致消费者误认,且无法证明其名称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就可能满足侵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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